188金宝博官方网站- 188金宝博APP- 在线娱乐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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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3号”文件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公开发行2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太能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31年3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930,100股后的3,913,51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1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三季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930,100股后的3,913,51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1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鉴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业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24,442,493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930,100股后的3,913,51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31238元(含税);2025年三季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921,204,01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0,930,100股后的3,910,273,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6317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47,035,853.13元(含税);2025年三季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派现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8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5-107)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2.自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业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24,442,493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24,442,49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0,930,100股后的3,913,51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31238元(含税);2025年三季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3,913,51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1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6811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624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312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